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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1002080000204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24〕10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2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2024年8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宛龙政20211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10月2日  

 

附件

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

宛龙政20211

2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的(试行)通知

宛龙政20223

3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星级纳税人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宛龙政〔20228

4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龙政办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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