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宛龙政办﹝2023﹞14号
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建设发展中心,有关部门:
《卧龙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 7 月11 日
卧龙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和实施奶业振兴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我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发展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我区打造成全市重要的牛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养牛大户,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三链同构融合。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进“户繁、企育、龙头带动”“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构建“饲、养、加、农、工、贸”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区域、留给农民,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坚持助力乡村振兴。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与肉牛产业发展。加强用地支持,注重内部挖潜、盘活资源,以肉牛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高效化、农民富裕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区牛存栏数量达到4万头,奶类产量达到5万吨。到2030年,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市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科学化区域化布局生产。因地制宜,全面统筹,科学谋划,在综合考虑土地承载能力、饲草饲料资源等地域优势的基础上,按照山地发展农户母牛养殖,平地区发展规模饲养的思路,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扩大养殖规模,实现我区肉牛生产的科学化、区域化布局生产。力争到2025年,新增肉牛畜位20000个,新增奶牛畜位300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南阳牛的保种育种和开发利用。加强南阳牛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牛种业方面的资金扶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南阳肉牛冻精颗粒(细管)免费供应,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严格落实好省财政的扶持补贴政策,对繁育符合条件母犊的规模奶牛场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严格落实省财政的扶持补贴政策,对经营主体收贮全株青贮每吨补贴不高于60元,重点对新增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新增杂交构树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力争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45%以上,全区优质饲草发展到2.8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四)大力发展母牛养殖。鼓励支持农户引进购买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大力培育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落实好省(市)级财政关于肉牛基础母牛保险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引导新增产能向加工龙头企业周边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就地加工增值,重点支持200畜位以上的肉牛奶牛养殖场建设,推进养殖标准化。力争到2025年,全区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35%、70%。落实好省级补贴资金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进行奖励,按照每个畜位分别不高于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落实好奶蓄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每场补贴15-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区乡村振兴局)
(六)稳步推进牛交易中心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快推进肉牛、奶牛活畜交易市场建设, 积极谋划建设集交易、住宿、餐饮、物流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肉牛、奶牛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七)提升屠宰及奶业加工增效。逐步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扩大调理牛排、牛肉干等牛肉制品和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抢占高端市场。按政策要求对屠宰及奶业加工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优惠。(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实施防控能力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 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步完善和落实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九)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谋划创建省级以上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成功的每个现代农业产业园,由区政府给予适当奖励。持续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创建,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养加销一体化经营。培育知名的肉 牛奶牛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三色鸽等本土企业改制升级,聚焦主业、做精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现有和新引进的大型龙头企业牵头,对牛产业的育种、养殖、肉品精深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牛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及运营等全产业链建设进行股权投资。(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十)实施生态化绿色化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优先纳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支持范围。优先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河南省美丽牧场”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区政府对创建成功的养殖场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卧龙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加大科技投入和支撑力度。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建立创新中心、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平台,重点围绕肉牛奶牛种质资源挖掘与利用、健康智能养殖、优质饲草创新供给等开展技术攻关,对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粪污处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成立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卧龙分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
(二)财政支持保障。区财政统筹安排各级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要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鼓励因地制宜将牛产业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探索建立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牛产业发展。落实好省级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牛产业养殖的贷款给予适当贴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金融支持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加快完善保险政策,扩大基础母牛保险,提高奶牛保额,费率根据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鼓励将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由市产业投资集团设立“两牛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牛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
(四)用地支持保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牛产业屠宰、加工项目在区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十四五”期间要预留不低于600亩用地规模。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荒山荒坡、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肉牛奶牛产业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
(五)监督管理保障。区农业农村、财政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奶牛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全面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区级备案。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牛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全面做好绩效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后,每年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备案。区农业农村、区财政局和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每年抽取一定比例乡镇街道(景区)和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对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将取消或减少牛产业项目资金分配,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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