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卧龙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集聚力辖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工作。现将年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卧龙区公安分局将法治公安建设列为年度重点业务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推进,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分局党委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分专题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创建工作,并对决议事项进行立项督办。同时对各所、队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亲自部署、督办整改。日常到基层调研督导,主动扛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逢会必讲、必听、必研究法治建设推进情况。二是加强学习实践,成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实践者。卧龙区公安分局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献、文件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组专题学习,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0余次。分局领导深入分管警种、所、队开展系列专题学习和整治轮训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形式,结合“五四”、“十一”等时间节点,通过演讲比赛、读书会、线上学习、答题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派驻法制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公安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重树立民警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助推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以法制大讲堂活动深化执法理念培养,结合市局法制支队的工作安排,持续开展“法制大讲堂”活动,本年度组织参加公安部法制讲堂9期,全省公安法治讲堂4期、全市公安法治大讲堂21期,组织对全局法制培训4次,对8个警情数量比较多的派出所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目前已经出庭19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1起败诉案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利用党委会议,召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局长办案引领执法理念转变。按照《全省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参与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要求, 严格落实局长带头办案制,发挥局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县级公安局长每年都要全程参与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行政案件”制度,督促局长快办案、办好案。目前已落实局长办理刑事案件3起。二是提升执法能力。完善实战培训机制。在分局网页悬挂题库,不间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市局抽考成绩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通过率。组织学习省厅下发的法律知识题库学习并考试4次;实体化运行检警协作办公室。目前已开展三次检警协作会议。针对日常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隐患及逮捕、起诉中的难点堵点,深入交流解决办法和协作路径。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共同商讨,加强案件办理质量,取得检察院支持;推动执法办案积分结果运用奖惩考核实效化。运用执法办案积分制度,结合分局举办的执法龙虎榜和执法规范星,选出优秀执法办案民警,提升民警办案积极性。目前已经评选9期执法规范星和执法龙虎榜,选出优秀执法民警200余人次;强化专职法制员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制定《派驻大队案件审核规定》,强化对案件监督把关的力度;制定案件法核表,要求法制民警填写一案一表,在审核时提出需补正的意见,推进案件规范办理;制定《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检察机关下发的补充侦查意见开展工作的规定》,每月选取重点案件,对可能存在的漏人漏罪的案件进行督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消除执法风险。制定《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加强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对法院下发的逮捕决定统一建档,下发办案人并进行督办。制定《卧龙区公安分局执法过错移交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对下发的执法过错移交分局纪委进行追责,完成执法监督闭环工作。制定《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接报案登记与案件移交的若干意见》,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权责不清、移交案件困难等情况进行规范。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使用质效。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落实案件办理“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工作要求,每周逐案落实应进未进“中心”审批制度,杜绝出现应进未进“中心”又未履行审批手续、编造虚假理由逃避监督、“洗枣式”进中心等情况的发生。目前未发现有应进未进情况的发生;持续改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推动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使执法效果最大化、最优化。派驻法制大队对未按照“首违不罚”办案的21个执法办案单位下发执法建议书1份,组织民警开展对《南阳市公安机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规定》的学习,加深民警对规定的理解和运用,并督促法制民警对涉企轻微违法行政案件严格把关,提优辖区企业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建立健全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机制。加强案管中心监督力度。将接处警、受(立)案、破案、侦查取证、提请逮捕、移送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追逃等办案的各个环节纳入执法监督范围,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管理;加强个案监督。对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违规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的案件逐案分析,责任倒查,从信访案件、伤害案件、经济案件、黄赌毒案件、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等重点环节入手,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检不捕退查工作的核查工作,每月选出重点案件进行集体评议学习,提高民警法制民警审核能力的同时加强办案民警对证据收集和关联性的认识;建立公安机关与复议办、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纠错”。全面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管辖分工。推动完善派出所与警种部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畅通移交途径。目前业务警种已经接收移送案件906起,真正做到了为基层派出所减负。
(三)推进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卧龙区公安分局通过组织刑警、治安、经侦、禁毒、法制等警种,紧密结合“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其次,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参与召开普法知识讲座,解答、解决企业员工各类问题。再次,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文化广场等阵地,重点运用讲座、条幅、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形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乡村)、企业、校园。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普法覆盖面。运营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定期推送法律解读、案例警示短视频,增强普法趣味性与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卧龙区公安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二是执法方式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的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民警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法制考试、法制讲堂,法制入所培训、以案释法等工作,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保证执法办案质量。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流程,法制部门加大案件审核力度,从接处警环节全流程把控,对案件办理时限、证据收集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严格审查,问题案件及时退回整改。继续推进突出执法问题整改工作,把盗窃、诈骗、黄赌、未成年人违法、伤害类案件等关乎民生的案件放在首位,做好法制服务工作,保证执法办案质量,减少并杜绝漏人漏罪情况。
(三)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创建提供动力支撑。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廉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企业等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私自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宴请和礼物,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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