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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菀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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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菀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如下批复意见:

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建设单位可据此落实环保工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生产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A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三、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王村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王村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王村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各阶段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并依法依规交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本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审批五年后方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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