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水利

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编制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6-04-24来源:

分享:

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

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编制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编制工作,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现进行项目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

二、主要询价内容

就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编制工作进行报价。

三、工程概况

编制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整平、排水沟、桥涵等。

四、询价工作内容

1.技术成果:编制《卧龙区南水北调临时用地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蒲山镇、陆营镇、潦河镇)》

2.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项目位置:南阳市卧龙区。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5.技术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保证实施方案的技术质量,对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所交付的成果负责。

、报价方式及期限

1.本项目限价20万元。

2.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由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编制项目工作进行报价,我单位将选取本次报价最低的潜在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我局将组织专家审查报价文件,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比选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3.报价期限。报价时间截止2026年4月30日12: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样单格式填写,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三份,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资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

3.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交方式,如以邮寄方式送达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延误的可能,保证在2026年4月30日12:00前送达。

单位名称:南阳市卧龙区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邮寄地址:南阳市文化路488号

联 系 人:杨广

联系电话:15890859477

联系邮箱:wlqnsbdb@163.com


附件:1.报价文件应附资料

2.报价单(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2026年4月24


附件:附件资料模版.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