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武侯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WLWH-4113032025002号
宛龙武政〔2025〕8号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区直驻街道各站所: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征收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征收管理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标准和办法
(一)征收范围。城镇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辖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二)征收标准。按照南阳市物价局《关于南阳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宛价房函〔2005〕38号)及南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阳市城区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宛价房函〔2009〕10号)文件执行。
(三)征收办法。区税务局与街道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各社区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征缴工作。
(四)征缴流程。
1.费款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自然人缴费人和个体工商户缴费人可通过手机登录掌上缴费渠道实时缴费。掌上缴费渠道包括“河南税务”APP(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和“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宣传推广使用掌上缴费渠道,也可以由经办人员通过掌上缴费渠道收取费款进行代收代缴。对辖区内的其他缴费人,由街道开具核定缴费通知书,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到大厅办理缴费事宜。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做好核定缴费通知书送达及宣传工作。
2.征缴入库和信息传递。税务部门要做好费款的汇总上解入库工作,及时将缴费单位和人员明细传递给街道办事处,以便于开展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重要性,把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征收氛围,努力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肃纪律,规范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属政府非税收入,要严格按规定期限和程序,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要对专职收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收费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工作纪律,在征收过程中,要对政策解释到位,做到文明征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街道办事处将成立工作小组,对各社区收费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查、考评,不定期对征收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年底进行考核,对征收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
(四)经费保障。
1、街道向各社区下达年度征收指导性计划,其中完成指导性任务比例大于60%的,给予相应的补助。补助分为两部分:60%(含60)以下的部分,按街道留存部分的50%补助给社区,超过60%的部分,全部补助给社区。
2.街道补助部分,各社区可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社区代征人员的代征劳务费开支,但最高不能超过补助部分的30%。
附件:2025年度武侯街道垃圾处理费征收指导性计划
卧龙区武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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