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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2025-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WLAG-4113032025001号
发文字号 宛龙安政〔2025〕37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2025-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WLAG-4113032025001号

安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2025-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WLAG-4113032025001号

宛龙安政202537

 

村、镇直部门

为扎实有序做好我2025-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卧龙区安皋镇消防安全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2025-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2025-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牢民生底线

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关键举措,是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2025年以来,我先后遭遇春夏两次干旱、汛期局部洪涝及风雹灾害部分村庄农作物减产绝收,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面临较大压力。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冬春救助作为当前重点民生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进,结合本地灾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前期筹备,11月起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每一户受灾群众。

二、精准施策,细化救助工作

(一)精准摸排需求。各村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10月27日前完成摸排并录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真实、无遗漏。

(二)规范审批流程。以户为单位,由受灾群众自主填报《冬春需救助对象申请审批表》,如实申报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以及生活困难需求等信息;其次,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家庭的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政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和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最后,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对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批,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名单。在整个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实现救助申报和审批的信息化、规范化,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救尽救,不遗漏一户一人。

(三)合理制定标准。参照省定“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元”指导标准,结合本地受灾程度、物价水平及家庭困难类型,分档制定救助标准:对于受灾较轻、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且具备一定自救能力的家庭,给予每人100-150元的救助标准,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对于受灾中等、家庭收入受到较大影响的家庭,救助标准设定为每人150-200元,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生活救助;而对于受灾严重、农作物绝收、家庭财产严重损失以及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如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200-300元,且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10月28日前将救助标准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应急办要配合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强化救灾款物规范化管理,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按标准和程序及时规范发放,冬春救助资金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延迟发放,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区财政局组建联合工作组,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赴各村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检查摸排精准度、资金发放时效及台账完善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做好宣传与舆情应对。通过政府官网、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宣传冬春救助政策、申请流程及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处置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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