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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政策解读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6-04-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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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下午,卧龙区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法》)政策解读培训会,区工信局、卫健委、教体局、人社局等18个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参会。会议紧扣《发展规划法》核心要义与条款规定,结合卧龙区发展实际系统解读、深度剖析,着力提升各单位规划管理业务能力,推动全区规划编制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迈进。

培训会首先围绕《发展规划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及核心要义开展专题解读,《发展规划法》把规划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让“一张蓝图绘到底”从政治决心变成法定义务。其次重点阐释了《发展规划法》确立的“三级四类”规划体系,详细讲解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全链条管理要求,深入解读了刚性约束机制、财政资金投向、政策协同配合、监督考核问责等关键条款。最后,结合全区正在进行的“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报告》意见建议征集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各单位规划编制必须严格与国家、省、市规划精准衔接,坚决恪守“下级服从上级、专项服从总体”的原则,确保规划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区发改委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能职责,扎实抓好《发展规划法》的宣传普及与贯彻实施,引导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规划工作筑牢思想根基、强化行动自觉。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严格严守规划刚性约束,推动“十五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坚持以法治力量规范规划行为,切实把制度优势、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推动卧龙区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编辑:琬 苹   审核:李 晴   终审:孙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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