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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领取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0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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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以下情况不能享受耕地地力补贴:

1.原有系统中财政供养人员(公职人员)不得代领补贴。

2.死亡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末-本年度4月份之前)不得上报领取补贴。

3.领取养老金人员领取补贴的情况。

4.集体耕地不得领取补贴。

5.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

6.确权耕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的,不得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7.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

8.高速两侧的生态廊道、月季园、苗圃。(林下种植有农作物,符合不符合耕补发放条件需汇报商榷)

9.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10.用不符合补贴项目条件人员身份证办理申领“一卡通”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11.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12.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卡通社保卡”。

13.抛荒1年以上或存在违法建设、违规种植的耕地。

14.非农业征 (占) 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15.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16.未开展验收或验收 (评估) 未通过的复耕复垦地。

17.占用耕地的以批文日期为准,判定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18.2023年、2024年、2025年纪委处理的相关事项和要求,务必严格执行,面积该核减的一定要核减,信息该更换的一定要核实信息后在采集补贴信息,坚决杜绝2023年、2024年、2025年纪委处理的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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