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依据 |
1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1.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商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2.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四条 |
2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售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商务部令第2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3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监督检查 | 1.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五条;2.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商务部令第2号)第四条、第三十二条 |
4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1.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2.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成品油市场监管的相关规定;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第六条 |
5 | 对洗染行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一款 |
6 | 对家庭服务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商务部令第11号)第四条 |
卧龙区商务局涉企行政检查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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