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龙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南阳市卧龙区中小企业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加强盐业行业管理。
第四条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惯例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准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性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办法、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企业服务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区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城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调服务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盐业行业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练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日常值班、应急值守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全局业务工作的综合汇总;负责“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人才工作。
(二)规划和对外交流合作股。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工业和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区内外工业经济运行趋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企业和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统等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承担全区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然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区内外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食品、医药、生物医药和盐行业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食盐专营工作,根提授权负责食盐批发企业的审核、许可相关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数的调查、处理;承担发电企业日常运行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四)中小企业办公室(信息化工作股)。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企业服务政策措施,制定全区企业服务工作方案并督导落实,汇总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及时解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实施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参与网络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联系通信运营商。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指导拟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等方案;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五)信访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搞好经常性的排查摸底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处置各类上访事件;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负责系统退役军人和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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