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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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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吕超永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180号

0377-61179986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根据授权,承担城市综合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各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司法衔接工作。

(三)根据授权,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负责桥梁(涵)、路灯、排水排污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负责城市停车场所设施管理。

(四)根据授权,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职责。负责参与拟订城市主次干道街景规划、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沿街建筑立面的监督管理。

(五)根据授权,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城乡环境卫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收集、转运及处置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六)根据授权,承担区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城乡市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社会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作业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工作。

(七)根据授权,承担城市内河水生态治理职责。负责拟订城市内河水生态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内河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内河蓝线范围内的治理、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市区防汛工作。

(八)根据授权,承担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构建智慧城管,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九)根据授权,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负责全区城市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炮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巡查、监督和问题发现以及查处落实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跨乡镇街道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十)根据授权,承担市、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和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有关工作。

(十一)根据授权,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城市市场建设规划项目的审核;参与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性验收;参与涉及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城市交通秩序及区政府规定应当由区城市管理局参与审定或备案的其他事项。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公用行业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及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许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一)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文秘、机要、统计、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接待联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系统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拥军安抚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及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跨乡镇街道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的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城市巡查、监督和问题发现以及查处落实工作;负责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巡查、监督、考核;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相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主次干道(广场、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的有偿使用和市场运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计划建设股和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景观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编制、规划评审、审批备案、招投标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组织实施等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乡镇城市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

(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布局、实施和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沿街建筑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和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有关工作;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农村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和农村生活垃圾管监督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收集、转运及处置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五)园林绿化股和市政河道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及社会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作业市场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拟定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及城市区内河水生态治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内河水污染防治和内河蓝线范围内治理、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市区防汛工作。负责桥梁(涵)、路灯、排水排污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城市道路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停车场所设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交通管理有关工作。

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一、卧龙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承担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水务等方面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组织实 施全区重大城市管理方面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活动。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街道、乡镇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组织跨街道、乡镇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区管的公共广场场容场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七)完成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文化路488号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李新伟

联系方式:0377-63216899

二、卧龙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一)参与拟订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方案、考核标准等; 负责环境卫生的常态化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 发展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等区域清扫保洁 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区管公厕的保洁、维护和管养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公厕粪便等城 市固废的清运、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车辆等设备 的购置、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机械化洗扫、洒水作业工作。

(七)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中转、清运工作;参与农村 垃圾治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九)负责环卫产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负 责行业的普法教育工作。

(十)负责区管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养护工作和档案管 理。

(十一)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180号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周萌

联系方式:0377-67019991

三、卧龙区园林绿化中心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区园林绿化发展中长 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财政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立项、招标、技术指导、施工管理、组织验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绿化 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和施工图的收集归档。

(三)负责区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及考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区管道路行道树、游园的日常管理养护 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区两级绿地的交接。

(四)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园林 绿化专业技能培训。

(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上报毁绿等违法行为。

(六)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和园林乡镇建设工作。

(七)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新华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200米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陈连宽

联系方式:0377-61179985

四、卧龙区数字化城管中心

(一)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的 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 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理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派遣、协调确权、 处置督办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 评价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180号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牛斌

联系方式:0377-63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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