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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2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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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尹斌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号

0377-62297077

夏08:00—12:00;15:00—18:00

冬08:00—12:00;14:30—17:30

 1994年10月撤市设区,1995年4月组建卧龙区城建环保局(宛龙编[1995]6号文),属正局(科)级单位,行政性质,是全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主管部门。201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阳市卧龙区委、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原城建环保局中的环保职能划出,并入住房管理职能,组建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规划职能全部划出,成立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卧龙区住建局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号,办公电话是0377-62297077,单位负责人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尹斌,担负着全区住房管理、建筑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职能,下设办公室、住房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4个股室,下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区房产中心、区质量监督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3个服务中心。目前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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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区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的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使用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配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区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性措施,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指导乡镇、街道(景区)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三)按权限监督管理全区房地产市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权限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

(四)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授权范围内城区背街小巷大、中、小修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区外市场、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权限内全区房屋建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制度并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七)贯彻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推广工程建设标准,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

(八)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权限内全区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管市政道路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性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规划、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制度、政策性措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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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拟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研究;负责局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网络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系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负责系统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按权限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预售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等工作;组织推动“放管服”工作)。

)住房管理股(南阳市卧龙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保障项目审核,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配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负责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使用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拟订全区房屋安全和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规定;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权限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负责建筑装修装饰市场管理;做好全区房地产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预售许可的后续监管;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的申报工作;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性措施;承担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区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定全区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负责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室内装饰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卧龙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建筑管理股。贯彻落实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建筑业技术的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性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区外市场、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房屋建筑和权限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性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权限内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建设科技、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及引进项目创新工作;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指导全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监督实施并推广工程建设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承担卧龙区培育壮大建筑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工作。

)城乡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性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全区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管市政道路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背街小巷的大、中、小修。承担南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卧龙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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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卧龙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概况

(一)负责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区委、区政府城市更新改造方案审查、报批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对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意见参与拟订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三)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在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

(四)参与征收项目启动前的房屋调查、预算工作项目移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招、拍、挂前成本核算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号北楼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黄海

联系方式:0377-62297068

   二、卧龙区房产中心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对象审核、配租、交易、住房出售、回购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保障性住房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价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争取、使用等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初审、房屋租赁备案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及使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备案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业务评价;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物业招投标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负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五)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号东楼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韩丽

    三、卧龙区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辖区权限内工程质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指导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五)承担辖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六)负责辖区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号西楼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王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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