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于2019年3月29日,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南阳市卧龙区文物局牌子。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一)贯彻执行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电事业、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査、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以及传输覆盖、监测、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ー)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有关交流、推广活动。
(十二)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宣传、研究、调查,协助有关勘探、考古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和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区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对全区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管理的政策性措施;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三)公共服务股(艺术股)。组织实施全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
(四)产业发展规划股。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职业培训工作;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路线的规划;做好文化和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协调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做好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
(五)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性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文物非遗股。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负责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指导区属博物馆业务工作,管理直属博物馆业务建设,指导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指导协调博物馆、纪念馆间的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

(一)南阳市卧龙区文化旅游融合促进中心职责:
南阳市卧龙区文化旅游融合促进中心为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文化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2.负责全区文化旅游资源调查、市场调研等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目标;培育文化和旅游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
3.负责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引导、扶持全区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及宣传推介;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指导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等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4.负责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旅游人才交流等工作。
5.承担节假日期间文化旅游安全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受理文化旅游方面的咨询、投诉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行业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
6.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业整体形象宣传推介和重大文化旅游推广活动;负责各类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文化旅游协会及其各分会规范开展活动;推动文化旅游跨区域发展和区域一体化工作,促进旅游市场发展。
7.完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3巷50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7-63310587
(二)南阳市张衡科技文化园建设发展中心职责:
南阳市张衡科技文化园建设发展中心为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统筹负责科技文化园的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管理、运营服务、文旅融合、旅游服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4.承担科技文化园的项目准入、审核把关及协助开展土地控制、征用、拆迁补偿、储备等事务性工作。
5.完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3巷50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负责人:胡艳
联系方式:0377-63310587
(三)南阳市卧龙区文化馆职责:
南阳市卧龙区文化馆为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挂南阳市卧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
1.负责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实施及文化下基层工作;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比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2.组织文艺创作和调研工作,为基层群众文艺研究和创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3.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各级非遗项目的规划和传承;执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建立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档案和实物档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交流、展览(演)等公益性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4.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培训基层文化人员,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5.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6.完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新华西路196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负责人:朱晓立
联系方式:0377-63222300
(四)南阳市卧龙区图书馆职责:
南阳市卧龙区图书馆为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等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文献资源开发、传递科学情报信息等工作;
4.负责阅读推广、读者互动、科学普及等智力资源开发工作。
5.承担讲座、展览、书展、培训、图书推荐等社会教育职能。
6.承担朗读、故事会等文化娱乐服务工作。
7.负责开展各种馆际协作和交流活动。
8.完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3巷50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7-63310587
(五)南阳市卧龙区文物保护中心职责:
南阳市卧龙区文物保护中心为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挂鄂城寺博物馆牌子。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2.配合做好全区文物的发现、保护、抢救、修复、收藏、研究、征集等服务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文物资源普查调查具体工作;配合做好全区文物勘探、考古发掘、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等工作。
3.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和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区文物保护科普宣传工作;参与制订全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人才培训。
5.参与拟订全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据文物资源信息服务社会和科研机构,指导全区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利用等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单位做好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
6.配合做好全区文物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为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提供服务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7.负责鄂城寺博物馆的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
8.完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3巷50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负责人:谢清锋
联系方式:0377-6313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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