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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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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猎区范围

卧龙区全区域内划定为禁猎区。

二、禁猎期时间

禁猎期为五年,自公布之日起至2031年1月6日止。

三、禁猎(捕)物种: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河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护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四、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禁猎期间,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地弓)、排铳(火药枪)、钢丝套、气枪、麻醉药、电击枪、铁夹、排刺、电网、弹弓、标枪、粘网、高频声波装置和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工具及禁止采用夜间照明行猎、机动车追捕、猎犬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枪击、投掷利器、水淹、声音诱捕、设置陷阱、采集、捡拾陆生野生动物的卵(蛋)。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条件。

五、特殊情况说明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请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并按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六、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对发现非法猎捕或杀害陆生野生动物、侵占或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条件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报警电话:110              0377--63130052(卧龙区林业局)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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