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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访谈】宅基地怎么申请?建房有何标准?谢庄镇为您详解农村自建房新政 ——对话谢庄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凯

发布时间:2025-12-1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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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访谈】解读豫政〔2025〕12号文,规范宅基地管理,保障村民建房权益 ——对话谢庄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凯

谢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凯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5年“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了谢庄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周凯。周镇长,欢迎您!

周凯: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交流。最近这段时间,很多村民都通过村“两委”、政务热线向我们咨询新的宅基地政策,可见大家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今天我想结合我们镇的实际情况,把豫政〔2025〕12号文的核心内容、操作流程以及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给大家讲清楚,确保政策红利真正落到咱们村民身上。

主持人:好的,周镇长。请您先介绍一下政策出台后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周凯: 首先,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卧龙区谢庄镇所有宅基地管理和村民自建房事宜,都适用这项办法。其次,“村民”核心标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在村、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等权益,城镇居民哪怕祖籍在村也不算。“村民自建住房”指以户为单位,在宅基地上新建、改扩翻建的住宅及附属用房,不含经营性厂房。特别提醒,即便老宅基地翻修,也必须按新办法办手续,不能随意建。

主持人:身份界定和适用范围都清楚了。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我能不能申请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周镇长,您给大家说说这方面的规定吧。

周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方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条规定,一是本户无宅基地的;二是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三是因自然灾害、政府规划、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损毁或占用,又无其他宅基地的;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需备三样材料:一是《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村民可前往所在村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并由村建专干指导填写;二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三是申请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主持人:那有没有哪些情况是申请了也不会批准的呢?这个大家也很关心,避免白跑一趟。

周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方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八种“红线”情形绝对不批,一是申请人不具备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二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三是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原有宅基地退出协议的;四是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五是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符合已依法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任一情形的;六是不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七是选址不符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的;八是依法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那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标准呢?不同地方的村民,标准是不是不一样?

周凯:根据规定,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因一个区域不能有两个及以上标准,具体到卧龙区适用上限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村庄规划中应当明确村民自建住房标准,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应当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

主持人:面积和层数标准都清楚了,那建房过程中还有哪些规定呢?比如怎么保证建房质量安全,毕竟房子是要住几十年的。

周凯:质量安全抓三个环节:开工前审核图纸、合同等材料;施工中,镇里派专人巡查,落实卧龙区住建部门安全要求,实施“五到场”制度,即“放线验线到场”“基础施工到场”“地上主体建筑施工逐层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配套设施建设到场”。村民要选卧龙区住建局认证的工匠;建成后必须验收。

主持人:除了这些核心内容,新办法在村庄规划和建房风貌方面有没有什么要求?现在大家生活好了,都想建既漂亮又符合村里整体风格的房子。

周凯:新办法强调“规划先行”,谢庄镇正在编制村庄规划,会征求大家意见,明确宅基地布局和住房风格。区住建局有免费的特色户型图册,几十种户型任选,大家可以微调但不能脱离村整体风貌。

主持人:非常感谢周镇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采访,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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