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WLWJ-4113032025001号
宛龙卫〔2025〕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特定丙肝患者免费公益援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卫[2023]63号)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卧龙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卫〔2020〕272号)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一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卧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特定丙肝患者免费公益援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宛龙卫〔2023〕63号 |
附件二:
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卧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卧龙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宛龙卫〔2020〕2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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