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卧龙区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暨规范民办学校
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WLJT-4113032024001号
宛龙教体字〔2024〕84 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2024年确立为“南阳市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 ,并集中开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根据《南阳市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宛教工委〔2024〕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卧龙区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规范办学,在全区范围内启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 以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民办 学校办学行为,从党的建设、办学条件、法人治理、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招生管理、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做到高中小幼各学段全覆盖、无盲区,进行起底式、拉网式、清单式规范治理,不断提升民办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引导规范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卧龙区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1)。 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民办教育监管科,主要负责专项工作的筹划、组织与协调。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2024年年底。
四、重点任务
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共包括十项重点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民办学校党建引领固本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1. 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全面领导,指导民办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全面自查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2.对民办学校章程进行再核查,确保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 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3. 民办学校要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推进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 ,健全完善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及党组织与行政管理层联席会议等制度。
4. 民办学校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及思政课教师等工作力量,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责任科室:党办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二)实施民办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民办幼儿园、 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核查,认真核实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全面消除办学风险和隐患。
2. 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限期整改,并视情采取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停止办学等措施。
3.对专职教职工数量不足、存在严重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 , 要督促整改,并依据相关标准控制办学规模、核减招生计划 , 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配合科室:普教科、职成教科、计财科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三)实施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排查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教师(保育员)无证上岗,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辱骂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是否存在疏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师德管理“宽松软”等问题。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责任科室:师训科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四)实施民办学校财务监管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1. 民办学校要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机构设置,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持续规范财务行为。
2. 实行民办学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对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进行专项财务管理检查,重点检查举办者获取办学收益或分配剩余财产的情况,通过购买服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办学收益的情况, 以及通过兼并收购、委托经营、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学校的情况。
3.指导民办学校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4.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教育领域非法集资等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开展排查整治,防范办学风险。
责任科室:计财科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五)实施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管理专项行动
工作举措:
1.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学籍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审批机关备案。
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 同步招生、免试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提前圈生源、设置“预科班” 、提前收费、承诺录取等行为。
3.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须通过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开展,禁止进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各县市区要严格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分校区)招生资质的审查、年检和备案工作,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不允许未经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未通过省级备案批准的分校区实施招生工作。
责任科室:普教科、职成教科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六)实施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1.建立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到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要求。组织开展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不按国家规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开展教学的要严肃整改。严禁将学生安排至未经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含校企合作办学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严格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坚持“五育”并举,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违规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健全学校教 学管理规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杜绝“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应试教学”等现象。严禁通过节假日和寒暑假提前开学、延迟放学等方式压缩假期,严禁在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包括线上教学等形式) 、集体考试以及练习测试等。
3.严格实施民办职业学校教学能力检查评估,重点审查专业设置、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等方面的问题,并将审查结果将作为学校招生资质认定、招生计划调整、各类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4. 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和实习实训。 民办职业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南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的意见》 (豫教职成〔2023〕8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管理。加强信息化监管, 民办职业学校与其合作企业要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未按规定备案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项目不得开展。
责任科室:普教科、职成教科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七)实施民办学校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
深入实施《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举办人、校长要按照要求参加全员轮训,提升民办学校管理人员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责任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八)实施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1. 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对民办学校校园安全进行全覆盖、全要素排查整治,确保所有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对账销号。
2. 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引导,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增强防范意识。
3.督促民办学校广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安全事故高发的地区,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4.严惩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科室:安全办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九)实施民办学校法人治理规范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治理 , 理顺体制机制;持续清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学校名称。
责任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实施推动民办学校依法治校专项行动
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结果抽查,按照要求严格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加强年检结果运用。
2.对民办中小学章程建设、举办者资质及变更、校长资质及履职、法定代表人产生及履职、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构成及履职、师生权益维护等情况进行核查。
3.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切实推动民办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
责任科室:督导室
配合科室: 民办教育监管科 审批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各相关科室要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 二)加强工作调度
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研究工作,开展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和隐患。 区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要按照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任务区分表(见附件2)开展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进行进度汇报及任务销号。
(三)强化总结督导
治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引导,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教育局已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月季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事项清单, 6月、12月各开展一次集中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将严肃问责。
附件:
1.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任务区分表
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卧龙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 亮 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夏德科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鹏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褚松军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体育中心主任
王 满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八中党委书记成 员:余 水 区教体局计财科科长
王明建 区教体局安全办主任
仵金轩 区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杨春勇 区教体局职成教科科长
卢清华 区教体局师训科科长
马琳斐 区教体局党办主任
白 皓 区教体局民办监管科科长
王 彦 区教体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魏 栋 区教体局普教科副科长
附件2
南阳市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年任务区分表
制表: 民办教育管理科 时间:2024.5
序号 | 项目内容 | 牵头科室 | 配合科室 | 时限 |
1 | 民办学校党建引领固本专项行动 | 党办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6 月底 |
2 | 民办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专项行动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普教科、职成教科、计财科 | 2024 年 8 月底 |
3 |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师训科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6 月底 |
4 | 民办学校财务监管专项行动 | 计财科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12 月底 |
5 |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管理专项行动 | 普教科、职成教科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8 月底 |
6 | 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 普教科、职成教科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12 月底 |
7 | 民办学校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行动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12 月底 |
8 | 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 安全办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12 月底 |
9 | 民办学校法人治理规范专项行动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民办教育监管科 | 2024 年 12 月底 |
10 | 推动民办学校依法治校专项行动 | 督导室 | 民办教育监管科、审批科 | 2024 年 12 月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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