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和《南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宛公关协办【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和实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结合我区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现将《卧龙区区本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卧龙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卧龙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卧龙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卧龙区区本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卧龙区区本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序号 | 项目 | 实 施 标 准 | 服务时间 | 承担单位 |
1 |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 1.区文化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诸葛书屋等文化场馆实行免费开放,并有服务公示。文化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42小时,诸葛书屋原则上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诸葛书屋及其他各文化场馆 |
2 | 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 2.购买公共文艺演出不少于200场。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南阳市说唱团、南阳市豫剧团 |
3 |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3.区级文化馆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其他8类。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 |
4 | 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 4.区文化馆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需达到20场以上,流动文化服务50场以上。 5.诸葛书屋年到馆人次不少于5000人,年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12次。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诸葛书屋 |
5 | 公益性展览活动 | 6.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10次。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 |
6 | 公益性培训活动 | 7.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活动次数达到40次以上。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 |
7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 8.区文化馆、诸葛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 9.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设施设置有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10.区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每年需达到12场以上。 11.区文化馆经常性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及其它各类公共文化场馆 |
8 | 全民阅读 服务 | 12.提供书刊文献外借、阅读服务、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书刊文献年外借册次不低于2万册。每个诸葛书屋图书不少于3000册。 | 全年 | 诸葛书屋 |
9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 13.区级文化馆可用数字资源2TB以上。 | 全年 | 区文化馆 |
10 | 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 | 14.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文化志愿者培训每年1500人次以上;文化馆有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 15.文化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 16.其它场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 | 全年 | 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及其它各类文化场馆 |
备注: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特殊时期按照区委、区政府临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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