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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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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的政策解读

 

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宛龙政〔2025〕5号)。为使各相关单位和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和精神,现就本次清理工作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与依据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本次清理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依据:

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二是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宛政〔2025〕5号)和《南阳市司法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宛司文〔2025〕10号)的具体要求。三是及时清除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障碍,特别是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促进制度体系优化完善。

二、清理过程与方法

本次清理工作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并经过了审慎的程序。

全面梳理。对卧龙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梳理。

逐件审核。由文件起草或实施部门对每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征求意见与审核。清理意见经过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

审议决定。最终清理结果报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公布。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决定共涉及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结果及主要考虑如下:

宣布失效:《南阳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宛龙政〔2024〕5号试行期已满,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不再实施。

决定废止:《南阳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政办〔2021〕16号,方案已改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贯彻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宛龙政办〔2022〕67号)设定依据的市方案已废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宛龙政办〔2022〕71号)设定依据的市方案已废止。

《南阳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宛龙政办〔2023〕14号),设定依据的市方案已废止。

《南阳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措施的通知》(宛龙政办〔2023〕20号)设定依据的市方案已废止。

决定修改:《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促进砂石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宛龙政办〔2020〕19号。文件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存在冲突。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阳市卧龙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兴阳

联系电话:0377-63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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