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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8-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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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龙建〔2025〕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2024年8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农房安全管理及农房建设工作的通知宛龙建〔202430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南阳市卧龙区关于做好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宛龙建〔202532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

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农房安全管理及农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宛龙建〔202430

2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卧龙区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龙建〔202433

3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卧龙区住建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龙建〔202420号

 




 

 

 

 

 

 

附件2

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宛龙建〔20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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