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决定WLGW-4113032025001
宛龙光政〔2025〕5号
各部门、各社区:
按照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卧龙区光武街道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宛龙光政【2023】33号)等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4日
附件一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卧龙区光武街道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 | 宛龙光政【2023】33号 |
2 | 《关于印发《光武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宛龙光政【20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