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韩春生)
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06月23日受理了韩佩伦申请的韩春生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韩春生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77-61620036
2025年08月29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河南鼎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职工姓名:韩春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01********0514
事故简述:2025年4月1日21点50分许,保安韩春生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工作地剑桥郡小区下班途中行驶至南阳市人民北路太平庄口时与王浩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一大队认定:韩春生负同等责任,韩春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南阳市中心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显示:死亡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时35分,死亡地点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死亡原因为心脏停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