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决定
宛市监龙〔2025〕11号
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关于印发〈规范整治艾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市监龙〔2024〕7号)、《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市监龙〔2024〕12号)、《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市监龙〔2024〕25号)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1 | 宛市监龙〔2024〕7号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关于印发《规范整治艾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2 | 宛市监龙〔2024〕12号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宛市监龙〔2024〕25号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