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WLMX-4113032025001
宛龙梅政〔2025〕12号
各社区、各部门、各站所:
按照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梅政〔2023〕44号
2、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梅溪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宛龙梅政〔2024〕2号
共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附件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一: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宛龙梅政〔2023〕44号 |
2 |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梅溪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宛龙梅政〔202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