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职责,卧龙区教育体育局共设10个内设机构,7个二级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卧龙区教育考试中心、南阳市卧龙教育教学研究室、南阳市卧龙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南阳市卧龙区教师进修学校、南阳市卧龙区电化教学馆、南阳市卧龙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阳市卧龙区青少年宫)。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调研、会务、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办查办、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财务规划审计股。参与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 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性措施;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区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区国内外教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区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体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全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及教师队伍建设;负 责教育系统职称评聘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内部人事 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 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开展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规划,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性措施;拟订学 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措施和基本教学文件; 规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统筹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中招考试工作;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各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区级教育督导报告;开展督学培训 。
(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 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职 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 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 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措 施,引导与协调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年 审与评估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发放 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
(六)体育卫生艺术股。统筹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 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 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全区性及组团参加全省性、全市性体 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 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全 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贯彻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教师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拟订教师教育工作 的政策性措施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 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规划和落实教师培养培 训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区公费师范生 相关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中 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工作;负 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八)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统筹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 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 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人民 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相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九)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承担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队伍 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 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体育行业作 风建设工作;负责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全区 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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