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阁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南阳市不动产权第0110488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书阁
2025年7月28日
发布时间:2025-07-28来源:
李书阁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南阳市不动产权第0110488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书阁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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