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频次上限

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6-25来源:

分享:

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频次上限

 

1

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2

 

2

对区级储备粮油和区级事权储备物资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

 

2

 

3

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