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
为规范使用卧龙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目前上级下拨我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共788万元(宛财预〔2022〕114号、宛财预〔2023〕272号、宛财预〔2023〕375号),依据《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宛农通〔2023〕32号)文件中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面
1.订购疫苗款:94万元,春秋两季(除生猪口蹄疫疫苗费用外)牛、羊、禽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2、“先打后补”资金(除生猪规模场):40万元,对符合条件申请“先打后补”的企业强制免疫补助;
注:以上两项资金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二、购买防疫服务费33万,主要用于村级防疫员开展工作补助,此费用由各乡镇办(景区)考核发放;
三、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净化经费20万,主要用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施设备更新、维护保养及疫情监测、诊断,动物疫情排查,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估等工作。
四、养殖环节无害化补助601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
2023年8月15日
卧龙区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明细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订购疫苗款 | 94 | 牛、羊禽类疫苗费用 |
2 | 疫苗先打后补资金 | 40 | 禽类企业 |
3 | 购买防疫服务 | 33 | 村级防疫员工资 |
4 | 动物疫情监测等经费 | 20 | 疫控中心 |
5 | 病死猪无害化补助 | 601 | 无害化处理厂及收储站 |
合计 | 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