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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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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区实际适时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wolong.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微信公众号:南阳市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南阳市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向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当面向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人及其他组织)、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

  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机关: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阳市民主街254号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7-63223753 

电子信箱:nywllsj@126.com

  五、应答时限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六、申请方式

填写《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卧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olo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荐采用邮政企业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版《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发送电子邮件后应电话联系确认。

4.互联网。申请人登录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信息”专栏中选择申请单位,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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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卧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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