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卧龙区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水行政效能,推动新阶段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组书记、局长来守欣同志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法计划,推动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精准化、常态化。
(三)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卧龙区水利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各级党组织主动向党组汇报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权由法定,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向前推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部门职能,打造更优涉水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职能优化,创建服务型机关。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坚决遏制我局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行为,自觉克服政府部门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我们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打造水利特色法治宣传。区水利局重点抓好《宪法》、《水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防洪法》和《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参与“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宣传。在中国水周期间到区各乡镇、局属各单位、200余个取水单位进行宣传,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惠企利民等宣传彩页1500余份,宣传口号44条,丰富群众的用水知识,唤起大家对水资源的危机感,呼吁全民参与到水资源保护中来,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水、爱护水、珍惜水、节约水,共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三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我局持续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卧龙区水利局柔性执法制度,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强制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思想。
四是注重教育实践,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卧龙区水利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综合法律及专业法律知识;二是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组织参与全区执法人员培训;三是持续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五是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万人助万企”活动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围绕惠企政策落地、企业纾困解难等内容认真履职尽职,用心服务企业,全面推动活动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每月企业服务日和“四项对接”活动,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部门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了水利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制度、听证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南阳市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作用,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水利重大行政决策及相关法律事务工作,保障法律事务合法合规,防范依法行政法律风险。
二是落实行政指导全面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将行政指导贯穿到水行政处罚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注重引导当事人及时作出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对我局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主动供述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或者就相关争议纠纷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等行为,对符合法定情形的,我们按照“四项清单”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建立“重管理、轻处罚”的执法理念,坚决杜绝“以罚代管”行为,切实增强管水治水能力。
(三)规范执法流程,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按照行政执法建设,建立了水事案件办理程序流程图、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案件制作规范等,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2024年度,应采砂当事人要求,我局对在西潦河小屯村段河道内采砂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水执法力度。我们依法持续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取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对偷采河砂易发区域,在日常巡查基础上开展不定期复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至今共巡查300余次,巡查河道3600多公里,依法立案调查22起,其中妨碍行洪2起,违法采砂14起,违法取土1起,罚款41余万元,实收30余万元。未执行到位案件按照时效做司法程序,打击了水事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水事秩序。
三是深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有机结合,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本年度我局已分别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2次,覆盖检查事项23项。
四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卧龙区水利局以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法律权威为执法宗旨,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性转变,落实非强制性手段优先适用原则,注重教育引导,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增强守法意识,尽量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从而获得水行政执法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不断亮化、净化水利市场环境。
五是高效办成信用修复。根据《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和“谁处罚谁告知”的原则,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建立“行政处罚两书同达制度”,即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警告、通报批评)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信用修复权利和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科室,明确专人指导市场主体认真填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单》,帮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信用修复的权利义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
六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建设,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及时开展水利政策解读;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执法队伍不够强大,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二是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法治人员队伍还需加强。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今年已多次组织法制科和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下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区、依法执政等理念,组织开展“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
(二)加大学习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针对工作中的不粗和薄弱环节,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有效结合,以解疑释惑为重点,在工作中听民声、汇民意、解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