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卧龙区统计局受理统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377—63776621
传真号码:0377—63310367
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191号
邮政编码:473000
电子邮箱:hnnywlqtj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区统计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wolong.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区统计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填写《南阳市卧龙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南阳市卧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olo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从南阳市卧龙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荐采用邮政企业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版《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
(二)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信函和现场、传真、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从南阳市卧龙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的处理
(1)审查。综合科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其他机关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或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三)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7-6377662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卧龙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