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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0来源:卧龙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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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卧龙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局班子会议审议。承办科室在提请局班子会议审议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于6月10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区司法局法治办邮箱:wlqfzzfbgs@163.com。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卧龙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      时间安排

1        关于印发《卧龙      监察大队      第四季度  

区规范矿产资源秩

序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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