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南阳市卧龙区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28日
南阳市卧龙区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以数字赋能为引领,围绕绿色食品及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四个重点产业,加快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作为制造强区重要支撑,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在2024年达到50%左右、2025年达到54%以上;力争全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在全市处于第一方队,带动制造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信息(数字)技术应用。围绕建强网络基础设施,加强5G融合应用,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到2024年年底累计上云企业达到500家。(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三大通信公司)
2.打造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场景应用。聚焦装备应用、物料配送、生产管控、信息追溯、能源消耗、安全环保等建设内容,支持企业打造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的智能车间。支持企业申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支持数字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3.加快企业数字化赋能。依托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完成规上企业数字化诊断工作,为企业量身定制转型方案。依托牧原智能科技等行业骨干企业,推动智能装备升级应用。支持重点企业部署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制造执行系统推动系统高度互联互通;实现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缩短研发周期;实现智能化生产作业和精细化生产管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4.推进数字化平台创新和转型标杆建设。引进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强化数字化转型软件使用的培训推广,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业务创新,加快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打造3—5家数字化转型引领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5.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围绕绿色食品及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以高阻隔膜食品包装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艾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等重点项目推动新兴数字产业的研发、应用和数字化升级。(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6.推进制造业产业链高端化融合。引导制造业企业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利用省级研发平台,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附加值。聚焦重点企业发展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健全服务体系,全方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企业智能产品研发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7.开展数字化绿色设计,推动绿色发展。引导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推进生产源头节能减碳,持续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数据传递和绿色管控。(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8.实施数字化能力提升。发挥区企业联合会、区企业家协会等作用,举办数字化转型专项培训、外出学习等活动,提升企业家数字化领导力。落实“诸葛英才计划”,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支持工程,引进培育具有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企业将培养数字技能人才上升为发展战略,培育既具备本领域专业素质又掌握数字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三、上级政策支持
1.实施数字化能力提升行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2)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属于在建或年内可开工的项目;(3)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并明确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4)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条件基本齐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请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4〕148号)
2.制造业创新中心。凡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中心的省内企业,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相应政策。《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
3.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凡认定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123号)。
4.设计软件和工具。加大设计软件和工具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保费补贴,按照保险期限据实核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对开发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发票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项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中。
5.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投资予以补助。采取后补助的形式,补助额度为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按照省厅文件规定投资计算区间)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23〕158号)
6.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贴,保费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对国家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对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对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3〕157号)
7.制造业单项冠军。对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技术改造、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向金融机构、产业基金机构等重点推荐,加大金融支持;推荐纳入“万人助万企”重点服务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发展。对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8号)
8.技改示范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项目购置生产、设计、检测、监测等设备、软件实际投资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助基数以发票核算为主,发票计算区间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3〕157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督促落实重要事项,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强化工作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应用示范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三)开展诊断服务。开展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全覆盖活动,贯彻落实诊断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实施“线上+线下”诊断服务,推动企业以诊断专家组诊断报告和解决方案设计为参考,从机械化、自动化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推进、提档进阶。
(四)营造良好环境。遴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建立多渠道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典型引路、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面向政府部门、重点企业负责同志等“关键少数”,组织专题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帮助树立数字化思维、促进领导能力提升。
以上所列支持政策与新出台的上级政策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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