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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五)

发布时间:2024-11-1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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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日15日,我区到位上级财政衔接资金资金共计8527万元。资金包括:《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3〕87号)2281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3〕90号)541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3〕88号)42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6号)28万元;《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4〕269号)321万元和282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服务)的通知》(宛财预〔2024〕276号)918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服务)的通知》(宛财预〔2024〕426号)181万元。部门对接到项目共计8527万元。本次公示项目资金3933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93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经卧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相关乡镇、景区(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实际,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项目库入库情况。

2、卧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3、各乡镇、景区(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实际需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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