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白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约车进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目前南阳市中心卧龙与宛城两区网约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的审批备案权限由市交通部门负责,监管审批权限暂未下放两区部门。
二是对于“网约车”违规运营的问题,前期以来,我区交通执法部门深入推进,坚持“常态治理+统一行动”工作模式值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黑出租”、无证网约车等严重冲击市场秩序行为严管重罚,在火车站汽车站两站区域配合公安部门集中整治出租车网约车的违规行为,给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了有效的交通保证。今年6月底,按照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区只设1个执法层级”,卧龙区不再设置交通执法部门,原交通执法人员将进行分流。因此目前卧龙辖区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市场交通执法工作已经移交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负责。
三是对于完善网约车和从业人员信息标签工作,我们积极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科室进行沟通和汇报,建议加强完善网约车和从业人员信息的公示工作,接受公众监督,确保乘客安全舒适乘坐。如果有乘客利益受到损失,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24年10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卧龙区交通运输局 61656266
联系人:季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