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单 |
序号 |
行政调解事项 |
依据 |
具体条款和内容 |
类型 |
梅溪街道办事处 |
1 |
劳动争议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
法律 |
2 |
群众矛盾纠纷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
法律 |
卧龙区人民政府梅溪街道办事处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12-0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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