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宛龙政〔2021〕1号)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10月2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 |
宛龙政〔2021〕1号 |
2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的(试行)通知》 |
宛龙政〔2022〕3号 |
3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星级纳税人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
宛龙政〔2022〕8号 |
4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宛龙政办〔2022〕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