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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531173500736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24〕10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卧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610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区司法局法治办邮箱:wlqfzzfbgs@163.com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卧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530日  


附件

卧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卧龙区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区民政局

第一季度

2

卧龙区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区住建局

第二季度

3

卧龙区惠青政策补贴办法(试行)

区人社局

第二季度

4

卧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区住建局

2024年

5

卧龙区科技创新奖励

区科技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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