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一规划两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特制定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部门讲解、邀请专家授课、书面学习等多种方式。原则上每次常务会议均安排学法活动,凡会议议题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议题前有关部门需讲解或说明议题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密切相关的综合法律、专业法律法规以及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详见《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题,列入会议议程,并负责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学法材料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区司法局做好学法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学法的主讲人原则上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或经验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者讲课。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学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的,可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三)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学法主题,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学法内容、时间确定后,要将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500字以内),及时报区司法局审核;采取专题讲座形式的,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安排师资力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心制作讲课提纲,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确保学法效果。
(四)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补短板、促提升、助发展、保稳定的重要措施,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确保学习培训与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附件: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
附件
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
1.《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文件,2023年1月2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修订后自2023年12月19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法规,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内法规,2024年2月8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5.《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内法规,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6.《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法规,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8.《信访工作条例》(党内法规,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9.《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0.《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法规,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2023年11月30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法规,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5.《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内法规,2018年4月8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行政法规,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7.《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政策文件,2024年2月26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修订后自2019年3月2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0.《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级政府规章,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文件,2022年5月29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后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28.《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行政法规,修订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行政法规,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31.《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32.《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14年2月16日起施行)、《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33.《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34.《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修订后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部门规章,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6.《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内法规,2019年2月5日起施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37.《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党内法规,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8.《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39.《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规章,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0.《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文件,2019年7月10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后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省级政府规章,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法规,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法规,修订后自2011年1月8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4.《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政策文件,2017年1月9日印发)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修订后自2023年8月2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7.《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法规,修订后2019年3月24日发布)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48.《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9.《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部门规章,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
5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行政法规,修订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
52.《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修订后自2021年7月30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
53.《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
54.《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55.《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修订后自2020年6月4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5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中医药发展中心
57.《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60.《城市绿化条例》(行政法规,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6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62.《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
66.《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68.《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0.《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行政法规,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73.《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政策法规,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区国防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