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背景:为认真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6号)、《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24〕2号)和《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宛民文〔2024〕39号)文件精神,需提高卧龙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供养标准。
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卧龙区社会救助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进一步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缓解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政策问答
1.《标准》主要提高了哪方面标准?
《标准》主要提高的是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标准》从什么时间执行?
《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3.《标准》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多少?财政补助水平有何变化?
《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3年的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月645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采取补差发放,即月人均不低于322.5元。
《标准》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3年每人每年5280元提高到2024年每人每年5520元;财政补助水平每月提高10元,达到月人均不低于230元。
4.《标准》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了多少?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23年的每人每月572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月598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23年的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月839元(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
解 读 人:孙天浩
联系电话:0377-6777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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