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3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从7月14日起至8月31日结束,9月1日正式开学。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减放假时间,确保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
根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引导家长不盲目为学生安排各类校外培训班,不参加以夏令营等名义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科培训。严控暑假书面作业总量,严禁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切实让学生在暑期得到休息调整,以更好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学习生活。
暑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禁止利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季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