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28号)及《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规定,结合卧龙区房产中心关于卧龙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拟对受理审核的保租房家庭公示如下:
一、房源概况
卧龙区2012年公廉租房项目、2013年公租房项目位于卧龙区龙升大道以东,区间路以北,本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共计72套。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39㎡、44㎡、46.22㎡、47.96㎡,室内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初步满足保障家庭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分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6日
地点:工业南路66号卧龙区住建局东楼一楼(住房保障股办公室)
三、分配范围
经中心审核,此次受理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登记的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人员2户,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登记对象共计2户。由于实际申请人数小于房源数,现由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间作为配租排序的依据进行整理,并将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公示确定的选房顺序选择房源,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分配程序
第一步对参加分配的家庭进行身份验证,申请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需持有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人员方可参加选房。
第二步每个家庭按照顺序选房,空缺后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到场视为本次配租活动放弃。
第三步房源与保障对象分配的最终结果传输到卧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ol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投诉举报的,配租对象应在公示期满5日内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缴纳租金,签订《卧龙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五、工作措施
为保障此次分配工作顺利进行,中心成立安全保障组及咨询接待组,具体负责现场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安全保障组:由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维持场内外秩序,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及时应对突发性事件。
(二)咨询接待组:由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做好分配现场群众引领及分配方案解疑工作。
咨询电话:0377-63152096;
附件: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名单公示表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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