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文件宛龙政办 > 2023年
分享:
索 引 号 20231121170500899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23〕29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制定《卧龙区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20231120  

 

卧龙区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进一步营造卧龙区优良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现结合《卧龙区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卧龙区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限时办结的定义。限时办结是指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及其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对象提交审批、审核或其他服务事项时(或线上审批系统进入已确认受理阶段)开始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在承诺的时限(扣除非工作日)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并在线上审批系统确认办结为止。

群众通过线上审批系统提交办件申请时,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件进行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二条  限时办结范围。卧龙区行政服务事项清单中全部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以及收费事项均适用本制度

  限时办结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承诺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分类确定办理时限。

(二)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并在进驻事项目录中注明。属即办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办结;属承诺件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注明办结时间。

  办结时限公示。区直关部门应当准确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明确并公布事项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事项能并联办理的必须实行并联办理,由主办部门编制事项并联办理指南,确定并公布每个部门的办理时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区域对事项办理的要件、流程时限等信息予以公示,便于企业、群众查询。

  限时办结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正式提交申请的,其办理时限从服务窗口收到申请时计算。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前的准备时间、材料补正时间等不计入受理部门的办理时间。办理的事项依法需要经过论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勘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的时限内。各相关部门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明确告知服务对象。

  特殊情况处置。各部门日常办理中,如出现因系统故障、误判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办结超期的,受理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直至消除影响受理部门须定期对办理事项进行回头看,对出现超期的办件分类建立台账,分析原因,逐条整改或消除影响。

第七条  奖惩运用对于全年未发生办件超时的部门和镇街道,每年年底由卧龙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评比,对评选出的优秀单位及个人全区通报表扬。对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办结时限,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不能办结的,按情节对审批部门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追责并纳入该单位效能评价大抓积分管理考核。一年内发生超时3次以上的单位,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全区通报批评,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日常监管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限时办结情况由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后台日常监管,对办件超期情况进行定期汇总通报;乡级政务服务事项由各镇街道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受理部门应当安排专人在工作日每天查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临期的应办结未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处置,按期办结。

  制度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未尽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解读释义和督促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