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梅溪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现将《梅溪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1日
梅溪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聚焦重点时段,梅溪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巩固深化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全力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重点领域严管严查、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坚持“抓点”“抓线”和“抓面”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级网格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强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仓储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教育养老机构等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底。
各单位1月21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一)集中排查和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月31日)
(二)监管执法和重点管控阶段(2月1日至3月底)
四、主要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安全隐患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教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要加强消防设施、电力设备、燃气管道、宿舍、餐厅食堂、实验室危化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要加强课间、考试、放学和大型校园活动等人员密集时刻的现场秩序管理,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做好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假期出行学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以及家庭冬季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要强化校园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守岗位、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校动态,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文化站负责)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企业建筑未经审批建设、违规改建扩建、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聚焦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冷链加工企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等重点企业和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
(三)仓储物流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企业建筑未经审批建设、违规改建扩建、仓库内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占用疏散通道、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聚焦仓储物流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市场监管所负责)
(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塔吊、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电气焊动火作业、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非法分包、转包工程,违法改建扩建和挂靠、无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批先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聚焦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工地临时搭建工棚等场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
(五)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和运输、违规充装和倒装、非法掺混二甲醚、占压燃气管道、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及配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和使用燃气、擅自改装和拆除燃气设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具和连接管、餐饮等经营场所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突出问题,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等重点环节,及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充装和等行为。(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
(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在仓库、民房等储存烟花爆竹,以及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派出所负责)
(七)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加强消防设施、电力设备、燃气管道、餐厅食堂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守岗位、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校动态,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民政办公室负责)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牛离离任政委、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昊宇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支部书记任成员的街道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指挥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由相关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文化站牵头实施、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仓储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牵头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实施,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实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由辖区派出所牵头实施。各社区和相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动。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多发期。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研判冬春安全形势,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立即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各牵头负责部门要主动担当、敢于担责,强化分工协作,采取得力和有效措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实施隐患清零。街道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本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层上,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抽调专业力量严格执法,成立专班跟进落实,灵活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多波次”。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和“清零”行动,落实“一案一档”“一患一册”,对“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的重大隐患和风险点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再复查,确保真正整改到位。对这次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交办督办、停产整顿、逐级验收、专项执法,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注重建章立制,坚持联动推进。此次专项行动要继续坚持和落实会商调度、督办、通报等制度。一是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表报送街道应急办,并定期向行动专班上报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二是坚持调度、通报制度。街道行动专班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会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会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每月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三是落实重大问题曝光制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各部门每月要向街道行动专班及时报送重大问题或隐患的企业(单位),街道行动专班对不按要求整改的重大隐患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
(四)严格精准执法,加强惩戒惩治。要盯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实施“铁腕”精准执法。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同时,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即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一律按照重大隐患对待;对重大隐患不按时整改到位的,一律按照事故对待;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依法关停;对企业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格督导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和不定期随机查访。街道将对专项行动每月进行绩效考评推进,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于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部门领导由街道纪工委依法依规进行执纪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活动期间,凡因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高质高效开展抓实。街道成立专班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分析研判等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落实。
联 系 人:闫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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