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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1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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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和服务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1995年12月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二章 职业介绍机构 第八条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一)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用工登记;(二)为求职者提供用人信息、求职咨询和介绍工作单位;(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办理地点

   卧龙区建设中路829号卧龙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办事大厅一楼窗口

    三、服务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请条件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卧龙区人力资源市场申请电话咨询或提交预约申请。 

   2.卧龙区人力资源市场电话进行指导,对预约指导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七、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咨询电话:0377-632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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