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股(值班室)。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批示件的督办落实和反馈结果;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承办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领导指示;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来卧龙考察活动的保障组织工作。
(二)机要与文档股。负责上级纸质公文、电子公文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保管清退、归档、立卷、提供利用及销毁、移交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的格式复核、登记编号、传阅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印章管理、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年审、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文印室的监督、管理及文印清单的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和耗材的采购、维修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对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经济和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指导全区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指定需要配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
(四)绩效管理与督查室。负责与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衔接;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绩效工作方案的制定、任务分解、运行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反馈目标运行情况;负责上级机关对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批示件的办理;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区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承担市长信箱、市长留言板网络留言、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担与区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
(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职能转变协调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化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拟订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化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业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六)信息与政策研究室。负责向市政府报送政务快报;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区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信息工作;承担《区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决策咨询,对上级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性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决策性措施和建议。
(七)一股(文秘股)。负责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区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参与区长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调研活动;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长在全区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区政府党组和区政府班子材料等重要文稿;承担区长在全区专业性会议上的讲话和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主任会议的记录、整理等工作;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府公文文字、格式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全区政府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二股(金融工作股)。负责常务副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 办理常务副区长分管工作的公文, 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区金融发展、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及政策建议;联系省及驻宛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协调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改制上市;负责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督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推动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承担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九)三股。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公文, 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十)四股。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 办理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公文, 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十一)五股。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 办理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公文, 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十二)六股。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 办理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公文, 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承办区政府党组具体事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中州中路291号
办公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全年,节假日除外);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单位负责人:潘金顺
联系方式:0377-633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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