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分享:
索 引 号 20231115091500806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梅溪街道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 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梅政〔2023〕44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 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有关部门:

《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经街道办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5日

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

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区关于南水北调受水区水源置换的有关政策,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加强中心城区地下水取用水管理,依法查处封停中心城区(梅溪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违法违规的所有自备井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卧龙区委对中心城区自备井管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梅溪街道取用水实际,参照《南阳市中心城区(卧龙辖区)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梅溪街道辖区开展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严格规范自备水源取用水管理,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二、基本原则

按照街道组织、社区负责、部门联动、停用结合、供封同步、分类实施、监管长效”的原则,坚持以辖区街道自查自封为主,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专项行动,严格规范中心城区地下水取用水秩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封停中心城区(梅溪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以公共水源置换地下水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对中心城区(梅溪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实施全面公示公告、举报查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自备井行为,规范自备水源管理;加强供水管网建设扩大供水范围,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凡是中心城区(梅溪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需依法保留的自备井外,自备井必须在2024年6月底前全部封停和实现公共供水水源置换。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3年11月30日前)。梅溪街道会同各社区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封停公告,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中心城区(梅溪辖区)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并加强媒体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水观念,营造“主动申报、限期整改,举报查处、严管重罚”的自备井封停舆论氛围。

(二)现场排查(2024年1月30日前)。建立街道为主、职能管理部门配合的全面排查机制,对南阳市中心城区(梅溪辖区)范围内所有自备井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网格化、条块化排查,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街道、社区、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洗车行、冲车行等特殊用水行业,工地、学校、医院等自备井用水户的全面排查。

(三)现场认定(2024年2月29日前)。社区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街道办公室后,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制定自备井整治措施及封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封停时间节点,确定后报区封停办

(四)分类实施(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44号)规定,对已排查的自备井实施分类整治。

1中心城区(梅溪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备井,先登记造册,根据公共供水管网建设覆盖进度,适时制定封停计划,逐步封停未封停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监管,区水利部门加强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计量等管理工作,督促在管自备井取用水户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2中心城区(梅溪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政策要求,需要保留的自备井(含原批准保留自备井取用水户),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保留自备井管理意见(试行)》(宛封停组〔2018〕1号)要求,应在 2024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经区自备井封停领导小组初审,汇总上报市自备井封停领导小组办公室,符合保留条件的,由市水利局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并纳入水资源监管,保留自备井取用水户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计量设施,并创建为节水型单位。

3中心城区(梅溪辖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封停条件的自备井,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

4对中心城区(梅溪辖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现有供水能力暂时不能保障的自备井取用水户,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组织督导供水企业加大供水管网建设和供水能力保障,20246月30日前完成公共管网建设和供水能力保障,以及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

5实施联合执法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严肃处理。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以及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行为;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区水利、公安、税务、住建、城管局等部门依照职权依法严肃查处涉水违法行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要积极配合,在2024年131日前主动上报所使用的自备井,逾期未上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缴水资源税性质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验收(2024年7月31日前)。街道办联合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北控南阳水务集团等对中心城区(梅溪辖区)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总结。

五、自备井封停程序、封井方式、施工建设审批管理

自备井封停程序、封井方式、施工期间建设审批管理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44号)《关于容缺办理南阳水务集团管网施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问题的会议纪要》(宛封停办纪〔2018〕1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社区支书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城区(梅溪辖区)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封停自备井和水源转换计划,拟定确需保留的自备井名单,组织有关单位对已转换水源的自备井实施封停(封填)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宣传、督查、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氛围营造。社区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实施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问政曝光。办事处设立服务电话,鼓励市民举报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力促形成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公共供水管网至取用水户建筑区划红线处的供水管道的勘测、设计、建设、对接费用由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承担,北控南阳水务集团负责足额落实资金,按期完成建设施工任务。用水户供水区域内管网改造费用由用水户承担,具体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居委会收集。所有自备井封停和封填费用由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强化奖惩激励。为推动工作落实见效,街道纪工委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将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立项督办,实行积分管理,督促各社区严格落实。街道纪工委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区域和领域做好抽查工作,对出现漏报瞒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并严肃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梅溪街道办事处自备井管理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