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建设发展中心,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卧龙区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卧龙区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市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3〕1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办〔2023〕4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3〕14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卫妇幼函〔2023〕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承担的妇幼健康项目
(一)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三)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工作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六)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区卫健委:负责妇幼健康工作的整体推进,负责分解任务、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查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卫健体委请示汇报。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的宣传、发动、参检人员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与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做好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待孕女性、孕产妇、0-6岁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并落实掌握以上人员基本情况;负责做好“两癌”筛查参检人员资格认定。
(三)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妇幼健康工作的技术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监督落实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收集、汇总、审核相关筛查数据,为分析利用提供支撑。
(四)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辖区妇女、儿童的整体情况,负责对村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督导考核评价。承担本辖区内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筛查、转诊登记、随访、上报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
1.及时掌握本村新婚青年、计划怀孕夫妇基本信息、早孕妇女基本信息,动员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参加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孕期保健等健康检查,并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随访管理工作。
2.做好本村备孕妇女和孕早期妇女叶酸补服和随访工作。
3.做好本村产妇及新生儿出院一周内进行家访并规范填写访视表和登录信息。
4.掌握本村育龄妇女死亡情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有育龄妇女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发现死亡及时上报。
5.协助区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做好妇幼民生实事的实施工作。
辖区内具有妇产科、儿科的医疗卫生机构职责:承担区卫生健康委分配的妇幼健康服务任务和辖区内孕产妇危重症和儿童危重症急救的技术支持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任务
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成立了卧龙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主要领导是各自辖区第一责任人,各级要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对“计划怀孕夫妇、待孕女性、孕产妇、0-6岁儿童”、“两筛”、“两癌”的应检对象建立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同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动态跟踪,掌握好健康管理的黄金时间点,督促应检人员早孕建档并参与免费筛查。
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区妇幼健康工作技术指导质控机构和免费筛查工作的定点筛查机构,市一院作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的定点筛查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配资源,简化服务流程,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组织实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把完成妇幼项目工作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要及时把符合筛查孕周的服务对象转介到定点服务机构优先享受免费筛查服务,任何单位、科室和个人不得截留服务对象,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考评机制
将妇幼健康相关工作、“两筛”“两癌”工作纳入2023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月排序通报、季度推进、半年总结制度。每月召开工作通报推进会,以各镇、街道为单位,通报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健康宣教
各镇、街道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各自的平台和载体,依托“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民生实事政策、“两癌”防治、出生缺陷防治及优生优育等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妇幼健康和民生实事的知晓率和接受筛查、随访和转诊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依从性,确保应管尽管和应筛尽筛。
(四)严格督导管理
每周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线上质控,每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排序。对按照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累计三次未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通报批评,实行约谈制;因漏管、监管不力,造成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和发生险情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卧龙区2023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要求
2.卧龙区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根缺陷项目工作要求
3.卧龙区2023年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4.卧龙区2023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5.卧龙区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要求
附件1
卧龙区2023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服务对象
卧龙区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且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或夫妇双方非本地农村居民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要求办理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检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提供免费服务。区妇幼保健院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检查个案信息录入原孕前优生项目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由省生殖健康科学技术研究院省级优生数据分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每月及时汇总上报全区孕前优生统计报表。
各镇、街道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各镇、街道每月及时上报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信息。
村保健员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发现本村服务对象登记造册,并宣传动员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免费检查,村级信息上报。
(二)质量控制。区妇幼保健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业务学习、特殊案例讨论和质量检查,对业务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总结,加强质量控制。
四、评价指标
(一)绩效考核指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80%。
(二)质量评价指标
1.早孕随访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
2.妊娠结局随访及时率达95%以上。
3.育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各镇、街道办事处全年目标任务数
单位 |
对数 |
单位 |
对数 |
单位 |
对数 |
卧龙岗街道 |
200 |
石桥镇 |
200 |
安皋镇 |
100 |
武侯街道 |
200 |
潦河镇 |
200 |
谢庄镇 |
100 |
靳岗街道 |
100 |
青华镇 |
300 |
潦河坡镇 |
100 |
光武街道 |
150 |
蒲山镇 |
400 |
龙王沟风景区 |
50 |
七里园街道 |
200 |
英庄镇 |
300 |
||
王村街道 |
150 |
陆营镇 |
250 |
附件2
卧龙区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根缺陷项目
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区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
二、服务对象
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夫妇至少一方为卧龙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卧龙区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三、项目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发放管理、随访流程按照国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19年版)》中的《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提供免费服务。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对辖区内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指导和监督、评价。乡村两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
各镇卫生院在做好叶酸规范科学管理分发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信息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负责了解本村准备怀孕妇女的人数,摸底登记叶酸发放、随访、村级信息上报工作等。对服药对象进行相关知识宣教和调查,提高服药依从率,并逐级上报相关数据。
五、评价指标
1.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90%;
2.叶酸服用依从率≥90%;
3.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90%。
附件3
卧龙区2023年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自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
二、目标及任务
为孕13周前(妊娠 12 +6 周 )的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及评估,落实分级管理制度,进行系统管理。2023年孕产妇早孕建卡率达90%以上,孕早期产前检查率达90%以上,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率达100%,高危专案管理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产后访视率达90%以上,产后访视风险评估率≥90%,产后42天检查,风险评估率≥90%。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及住院分娩率达到百分之百,孕产妇死亡率保持较好控制水平。
三、工作规范
2017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卧龙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围产期保健卡,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
首诊医疗机构对首次就诊孕妇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并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五色分级管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按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和随访管理。如建册机构为各镇卫生院且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应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并告知孕妇在两周内到二级以上助产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到各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按照基本公卫服务规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二)助产机构严格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应对照《孕产妇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五”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并在《母子健康手册》和信息平台上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2.信息上报。对评估分级为“橙”、“红”色孕妇,应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橙色七日内、红色24小时内报送区妇幼保健院,并由区妇幼保健院报送至区卫健委妇幼股。
3.动态评估。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应结合孕产妇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及信息平台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五、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妊娠13周以前的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妇,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及以上的孕产妇,尽快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对辖区孕妇进行跟踪服务,在其该做产检的孕周督促其产检;对本辖区的产妇在其出院后3-7天内进行入户访视,并及时录入省妇幼信息平台;根据产后访视信息及时督促辖区内产妇进行42天检查。
工作指标:1.孕产妇建档率≥90%。 2.电子档案规范录入率≥100%。3.早孕建册率≥90%。4.孕早期产前检查率≥90%。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6.产后访视率≥90%。
(二)城区开展助产服务的其他医疗机构
为孕产妇规范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和助产服务,并将相关服务记录和检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和《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应当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妊娠风险管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管。
(三)承担民生实事(NT检查项目)的医疗机构: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卧龙区妇幼保健院
工作指标:1.做NT检查的孕妇建档要达到早孕建档100%。2.电子档案规范录入率≥90%。3.早孕建册率≥90%。4.孕早期产前检查率≥90%。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四)不承担民生实事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
工作指标:1.早孕建册率≥90%。2.孕早期产前检查率≥90%。3.电子档案规范录入率≥90%。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六、河南省妇幼健康平台中各时期录入限制
1.妊娠6~13+6周建档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2.16~20周至少1次。
3. 21~24周至少1次。
4. 28~36周至少1次。
5. 37~40周至少1次。
6.产后访视:出院后一周内,出院天数≤7。
附件4
卧龙区2023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7岁(0-6岁)以下儿童。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5.健康问题处理。
三、目标及任务
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至少13次免费健康检查和指导服务,动态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进行系统管理,促进宝宝健康成长,确保辖区儿童健康成长。
主要考核指标: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覆盖率。
目标要求: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覆盖率达到90%。
四、工作规范
2017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卫生部《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卧龙区高危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体弱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五、工作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
(五)河南省妇幼健康平台中各时期录入限制(年龄计算根据录入的体检日期)
1.新生儿访视:限制录入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
2.满月:限制录入28天~1个月29天内;
3.3月、6月、8月:限制录入对应月龄提前7天~该月份29天内;
4.12月、18月、24月、30月:限制录入对应年龄提前7天~该月份2个月29天内;
5.3岁:限制录入该年龄前7天~4岁之前内;
6.4岁、5岁、6岁:限制对应年龄录入,4岁只能录入满 4岁不满5岁,5岁只能录入满5岁不满6岁,6岁只能录入满6岁不满7岁的儿童;
7.其他时段:不限制,在以上时期以外体检或在同一时期进行两次及以上体检的可录入到其他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河南妇幼平台、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录入河南省妇幼信息平台,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对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为来院0-6岁儿童规范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并将相关服务记录和检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和《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对高危风险分级为“Ⅰ类”的儿童,规范提供0-6岁儿童保健服务。对高危风险分级为“Ⅱ类”及以上的儿童,尽快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0-6岁儿童保健服务。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跟踪服务,在其该做体检的年龄段督促其体检;对本辖区的新生儿在其出院后3-7天内进行入户访视,并及时录入省妇幼信息平台;根据新生儿信息及时督促辖区内家长带儿童进行满月至42天检查。
工作指标:1.新生儿访视率≥90%。2.电子档案规范录入率≥100%。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覆盖率≥90%。
(二)城区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但开展有儿童保健体检服务的其他医疗机构
凡是0-6岁儿童到医院做体检,在第一次接诊儿童时,为来院儿童规范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并将相关服务记录和检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上,并负责做好儿童家长工作,配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求,提供0-6岁儿童名单和基本情况,根据孩子居住地将每次体检信息报送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在省平台上建档,并规范录入相关体检数据。
工作指标:1.母子健康手册记录率100%;2.纸质档案规范填写率100%;3.0-6岁儿童体检信息转介到相关责任单位率100%;4.高危儿专案管理率100%。
附件5
卧龙区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要求
—、工作目标
维护全区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保障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
二、服务对象
全区所有户籍育龄夫妻;夫妇至少一方为我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三、服务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国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19年版)》中的《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提供免费服务。区妇幼保健院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每月及时汇总上报全区基本避孕服务报表。
各镇、街道配合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免费发放、统计避孕核心知识知晓率等相关工作,每月汇总上报本辖区基本避孕服务报表和发放登记表。
(二)质量控制。区妇幼保健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业务学习和质量检查,对业务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总结,加强质量控制。
五、评价指标
(一)绩效考核指标。
1.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辖区育龄人群的20%。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区域当年发放免费基本避孕药数量/12板+外用避孕药数量/100粒、张、支+避孕套数量/100只)
2.服务对象满意度≥80%。
3.避孕核心知识知晓率≥60%。
(得分80分以上的人数≥辖区内参与当年问卷调查的育龄人数的60%)
4.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30%。
(当年辖区内协议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占当年辖区内实施相应避孕手术总人数的比例≥30%)
(二)质量评价指标
1.发放记录登记完善。2.满意度调查表完善。3.月例会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