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缴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2024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9月22日
2024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宛医保监〔2023〕10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平稳、高效、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增强全区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工作,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征缴考评
(一)考评对象
全区19个镇、街道、景区。
(二)征缴时间
2024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医保征缴考评工作贯穿此次医保征缴全过程。
(三)考评内容
各镇街道、景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完成情况。集中征缴期间实行“周排名、半月通报、月初评”制度,各镇街道、景区应明确专人于每周一、周四上报参保、征缴情况(包括征缴人数、参保入库人数、典型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考评采取定期上报和实地督查、抽查相结合。征缴结束进行总体考评排队。
四、考评组织
由区税务局、区医保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地进行考评。在周考评排序中,考评对象排名后三名的进行通报提醒;连续两次周排名后三名的,由区税务局、医保局发提醒函或视情约谈;对完成目标任务考评排序位次靠前且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工作扎实有力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将参保征缴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对在考评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的,取消表彰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